計劃簡介
高才通計劃可分為三種申請方式,提供給不同需求的高端人才,申請人士國籍不限(阿富汗、古巴、老撾、朝鮮、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除外)。
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無須已在香港特區覓得工作。他們只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,便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。
計劃亮點
- 申請人無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,首次入境已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,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,可帶同其合法配偶,及 18 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讀書。
申請資格
- A 類申請: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或以上(或等值外幣)的人士;
- B 類申請: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、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;
- C 類申請: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,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、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。
備註
- 可攜帶合法配偶及十八歲以下子女來港。
- 逗留期限模式:2+3+3。
- C 類申請年度限額 10000 名。